编者按: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早在20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文化就有着深刻的思考与实践。《求是》杂志2025年第15期刊发了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文章《“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从十个方面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实践探索。本期和您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之四: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
21世纪初,浙江经济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一些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威胁。如何正确处理这对“矛盾关系”?
图为2020年8月拍摄的莫角山宫殿区。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供图 盛淑彦/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以共产党人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深邃的历史思维,把文化遗产保护摆到突出位置,旗帜鲜明提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事。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关心和爱惜前人给我们留下的这些财富,我们民族的精神和独特的审美情趣、独特的传统气质,才能传承下去”。2006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调研时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导,加大立法和保障力度,理顺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增加投入。”在浙江工作期间,许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习近平同志都亲自作出指示,直接领导部署。2002年11月,习近平同志考察杭州的第一站就选在了西湖,并于次年9月在考察杭州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时指出,“西湖的周围,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这些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这些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弥足珍贵。对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利用好,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在习近平同志的关怀指导下,通过综合治理,西湖最大化、最优化实现了风景资源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习近平同志曾两次到良渚调研,多次对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习近平同志还深入现场考察调研中国大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推动作出保留运河周边工业遗存与传统民居、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决策,提出要打造“人民的运河”、“游客的运河”。
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指导、亲自部署和直接推动下,浙江世界文化遗产数量实现了零的突破,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和良渚古城遗址相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习近平同志特别指出,“城市化率的提高往往意味着‘建新拆旧’,意味着农村变城市,意味着现代化的过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隐藏着对文化遗产进行破坏的危险,在现实中就存在着城市文化个性的轻视甚至埋没,造成文脉的断裂,造成‘千城一面’的现象”,警示“不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建设,更不要在建设过程中把那些具有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通通扫荡了”。在习近平同志的谋划和推动下,浙江率先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立法。2005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被省人大、省政府列为一类立法项目。
这些重要论述和实践,揭示了文化河流从哪里来、流向哪里以及如何延绵不绝等深刻道理,为我们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脉提供了指引。
更多内容,详见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文章《“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
(策划:周昭成 许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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